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张山牵着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张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应该由张赔偿李损失。
这是一起特殊侵权行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即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该损害虽然不是由饲养人或管理人直接造成,而是由没有意志朗力的动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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