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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共用题干题

甲商业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三季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第三季度取得贷款利息收入1060万元,其中加罚利息60万元;支付存款利息250万元。
(2)提供票据贴现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874.5万元。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37.1万元。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12.72万元。
(3)7月1日购买债券支付价款3000万元,9月20日转让购入的债券取得收入3230万元。第二季度末金融商品转让负差50万元。
(4)取得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8万元。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45万元。
(5)7月15日,购置一处新房产用于建储蓄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00万元。

业务(5)购置房产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如果可以,请计算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不可以,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购置房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进行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