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无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今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购买今年发行的国债,获得利息2000元。
(5)为一网络学校讲课,全年取得收入20000元,其中,通过民政部门向希望小学捐赠3000元。
(6)2017年在上海证券市场上购买某只股票若干股,今年取得红利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