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自然排烟口应设于房间或内走道净高的1/2以上,宜设在距顶棚或吊顶下800mm以内(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 ⑵、排烟窗的面积计算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67-2008第10.2.2-4条规定。 ⑶、同一防烟分区只能采用一种排烟方式,不允许机械排烟与自然排烟合用。
问答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1.3.1对于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丁类厂房应设排烟设施。对于丁类仓库有没有防排烟的要求?
问答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2规定: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1)对于一台风机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任务时,其负担的防烟分区数量有无上限规定?(2)对于净高超过6m的空间是否可以划分防烟分区?(3)对于净高超过6m的空间如果不划分防烟分区,将同时设置若干排烟风机,其同时开启的风机数量有无具体规定?
问答题设计了加压送风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外窗(面积小于规范要求的值)是不是只能设为固定窗?
问答题地下室中不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其较长的内走道是否要设计机械排烟和补风系统?(如游泳馆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的长走道,地下室很少有人停留,因为都是设备用房;又如住宅地下室隔成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和很小的储藏室,其内走道是否要设计机械排烟)?
问答题设在地下室的歌舞娱乐场所,其每个厅室均需设计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时的补风需设计到每个房间还是只要设置在公共走道区域?
问答题地下的楼梯间能不能同地上的楼梯间合用一个正压送风系统,若合用,技术上要采取何种措施才能保证地下楼梯间的送风量。
问答题《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和设备附件选用与安装》图集(K103-1~2)控制加压送风正压值采用变频加压送风机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矛盾,后者讲:防排烟系统不能变频设备。
问答题住宅建筑:半地下室为储藏,地下室为自行车库,那么地下室前室和楼梯间需设正压送风系统吗?
问答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烟分区,机械排烟时排烟量的计算可否按实际的排烟面积之和乘与60m3 h来计算?大空间的机械排烟量可否按换气次数来计算?
问答题《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附图四:合用前室与室外阳台相通,合用前室与室外阳台用门与窗隔断,如建筑上仅设门,不设窗,则该合用前室是否要加压送风?
问答题《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 J26-2006第8.4.3条规定塔式高层住宅的剪刀楼梯间无论有无可开启外窗均应设加压送风,则单元式高层住宅相同的剪刀楼梯间如何处理?
问答题上部建筑为多层公共建筑,楼梯间为普通楼梯间(有可开启外窗),地下室无窗楼梯间是否应设加压送风?
问答题大型超市或商场中划分防烟分区时,对于吊顶和不吊顶的场所,挡烟垂壁如何来做?
问答题《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 J26-2006第8.4.14条中,提到“前室”是否包括“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
问答题出现了个别“剪刀楼梯与二合一前室组合类型”时,误认为“剪刀楼梯间要分设加压送风系统”,造成部分人设了,部分人则不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