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第37条、第38条、第40条的规定,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
判断题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财产清单,并写明财产的价值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纳税担保财产清单须经纳税人、经税务机关签章后,方为有效。
判断题纳税担保书,包括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判断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没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
判断题纳税保证人,是指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判断题《税收征管法》第38条、第88条所称纳税担保,不包括保证人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保证。
判断题税务机关对单价1万元以下的物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判断题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37条的规定,扣押的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可以在其保质期,由税务机关先行变卖。
判断题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不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2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进行调整。
判断题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纳税人与关联企业可以签定预约定价协议。
判断题《税收征管法》所称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市场成交价格所进行的业务往来。
判断题纳税人有解散、撤消、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判断题发包人或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出租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判断题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
判断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纳税人不同意的,适当调整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