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物流综合服务公司下设六大部门,包括包装部、运输部、装卸部等。2008年6月,该公司运输部在进行运输服务时与某货站取得业务联系,某货站许诺从2008年7月起其所有运输业务都委托给该运输部做,双方签订简单协议,该运输部为确保,特别使用了其随带的部门印章,某货站也表示同意。但2008年9月,甲公司运输部发现其承接某货站的运输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同时还有另两家货运公司在承做,于是问及某货站,某货站否认,进而否认双方协议的效力,于是起了纠纷。 问题: 运输部与某货站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甲物流综合服务公司作为一家物流企业,符合法人的条件。其下设的部门只是其组织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本身具备法人条件,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以某部门的名义签订的合同由于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问答题设立国际物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问答题简述物流企业的法律特征。
多项选择题承担物流服务业务的企业的经营方式通常有()。
A.企业独立经营型 B.企业间联营型 C.代理方式 D.企业外包
多项选择题物流企业消灭的原因有()。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破产 D.其他原因
多项选择题物流企业设立的方式有()。
A.特许设立 B.核准设立 C.准则设立 D.自由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