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周岁以下属于无行政责任能力,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的公民属于限制行政责任能力。所以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问答题什么是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
问答题什么是行政相对人的申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