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的整顿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 2、企业在整顿中的地位具有二重性。 3、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整顿中享有民主管理权利。 4、债权人会议在企业整顿中享有知情权。
问答题试论重整制度的理论根据。
问答题按照新破产法草案的设计,重整与和解在程序规则上有哪些区别
问答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应当包括哪些?
问答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4条的规定,破产费用的偿付应遵循哪些原则?
问答题破产程序终结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