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问答题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问答题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是什么?
问答题《律师法》对律师执业有哪些规定?
问答题哪些人可以申请特许律师执业证书?
问答题对申请人可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