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根据转发铁道部关于旅客票价计算等相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客函〔2010〕1823号)中《关于旅客票价计算等相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客函[2010]1823号)规定,旅客变更席别、车次、径路等产生票价差额需退还时,票价差额按联合票价“应收-已收”原则计算。
判断题根据转发铁道部关于旅客票价计算等相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客函〔2010〕1823号)通知要求,票价浮动时动车组列车以公布票价表为计算。
判断题《关于动车组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铁运电[2007]75号)规定,按列车开行日期,至少提前5天在车站营业场所向旅客公布点到点公布票价,不公布价率。
判断题《关于动车组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铁运电[2007]75号)规定,动车组二等座车公布票价打折时,70公里及以下运价里程的动车组不进行任何形式打折优惠,一律按公布票价执行。
判断题《关于动车组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铁运电[2007]75号)规定,动车组二等座车公布票价打折后不得低于相同运价里程的新空硬座票价。
判断题《关于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特等座、商务座等席别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客函[2011]880号)规定,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商务座公布票价=0.2805×(1+10%)×3.2×运价里程。
判断题《关于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特等座、商务座等席别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客函[2011]880号)规定,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特等座公布票价=0.2805×(1+10%)×1.8×运价里程。
判断题《关于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特等座、商务座等席别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客函[2011]881号)规定,动车组商务座、一等包座、观光座折后票价不应低于特等座公布票价。
判断题《关于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特等座、商务座等席别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客函[2011]880号)规定,动车组特等座、商务座、一等包座、观光座票价可按公布票价打折,特等座折后票价可低于一等座公布票价。
判断题《关于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观光座、一等包座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客函[2011]1181号)规定,动车组特等座、商务座、一等包座、观光座票价可按公布票价打折,但特等座、观光座、一等包座折后票价不应低于一等座公布票价,商务座折后票价不应低于特等座公布票价。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2017]244号)规定,站段未经集团公司收入稽查处核准的软件程序,不得投入使用。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2017]244号)规定,铁路运输费用结算方式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2017]244号)规定,车站、客运段对账发现的多、少缴款时,应在当日列账,补缴后在补缴日列账,应以多缴款或溢收款抵冲少缴款。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2017]244号)规定,集团公司审核、对账发现车站、列车应缴款和实缴款不符时,按多、少缴款处理,填发“多、少缴款订正通知书”,并按权责发生制列账。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2017]244号)规定,车站、客运段对账发现的多、少缴款时,应在当日列账,补缴后在补缴日列账,不得以多缴款或溢收款抵冲少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