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
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至则行矣”中的“则”是()。
A.副词,有“那么就”的意思
B.介词,有“就”的意思
C.连词,有“原来已经”的意思
D.连词,有“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