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TAIS中已通过待批文书办理了减免税的纳税人,可以在CTAIS中按:管理服务—待批文书—登记—登记文书的顺序进入功能模块,选择“取消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并进行文书流转、审批、销号后即可取消原办理的增值税减免税手续。
问答题增值税纳税人同一货物能否同时享受增值税幅度和额度两种减免?
问答题CTAIS系统中,增值税纳税人是否能同时享受增值税幅度和额度两种减免?
问答题如何下达社会福利企业残疾人重复安置稽核结果反馈清单?
问答题如何进行社会福利企业残疾人重复安置稽核?
问答题任何纳税人均可作“安置残疾人员清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