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保护究竟应该保护私权还是应该惠益分享。UPOV和TRIPs从私权的角度要求个成员为植物育种创新行为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而CBD和ITPGR则立足于确保对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的保存和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和公正地分享从其利用中产生的惠益。
问答题TRIPS第27条3b设置的植物品种保护标准为何引起广泛的讨论?
问答题TRIPS协议为何不提UPOV公约?
问答题ITPGR和CBD是什么性质的国际条约?
问答题TRIPS是谁主导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问答题欧洲生物技术发明的保护指令目前结果如何?
问答题欧洲生物技术发明保护指令目标是什么?
问答题欧洲专利局植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
问答题EPC第53条(b)规定是什么?
问答题UPOV公约修订的几次主要区别是什么?
问答题UPOV公约修订过几次?
问答题UPOV公约何时缔结?
问答题美国植物品种保护制度中,为何发明专利受到育种者的亲睐?
问答题美国《植物专利法》为无性繁殖的作物提供保护,为什么又不包括块茎植物?
问答题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由哪几部法律构成?
问答题当事人对现场鉴定书有异议的,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