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立法解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问答题《刑法》对贪污罪的处刑规定是什么?
问答题什么是强迫职工劳动罪?
问答题什么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问答题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问答题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