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家的一套住房卖与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乙应于2011年4月7日交纳房款80万元,甲应当最迟在6月7日和乙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乙依照合同约定向甲交纳了80万元购房款。在2011年5月,丙向甲提出购买该房屋的要约,价款为l20万元,甲欣然接受,并马上和丙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乙再三催促甲办理过户手续未果,多方打听才知道甲已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丙,遂向法院起诉甲。则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甲将房屋卖与丙的行为为无权处分,甲和乙的合同签订后,因为乙已经交纳房款,所以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B.甲将房屋卖与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登记手续,所有权仍属于甲
C.乙应当向丙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D.丙虽然签约在后,但是仍然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