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外资工程,报价中现场管理费率为10%,企业管理费率为8%,利润率为5%;A、B两分部工程的综合单价分别为80元/m2和460元/m3。
该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1年,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前1个月支付,基础工程(工期为3个月)款结清时扣回30%,以后每月扣回10%,扣完为止;每月工程款于下月5日前提交结算报告,经工程师审核后于第3个月末支付;若累计实际工程量比计划工程量增加超过15%,支付时不计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若累计实际工程量比计划工程量减少超过15%,单价调整系数为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