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证明的表现形态为标准,可分为行为意义上的证明和结果意义的证明。行为意义上的证明可以进一步分为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等行为,这些行为表现为连续的证明过程。 (2)根据证明对象所属领域不同,可将证明分为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
问答题在证明中是如何体现诉讼证明的真理性和正当性原理的?
问答题证明由哪些环节构成?
问答题举证时限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问答题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有哪些规定?
问答题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应遵循什么原则?意义何在?
问答题简述收集证据的具体要求。
问答题简述收集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把证据划分为本证与反证,有何意义?
问答题简述证明对象的特征。
问答题简述“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
问答题简述证明主体和证明责任的关系。
问答题简述诉讼证明的特征。
问答题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有哪些?
问答题简述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直接言词原则在证据法中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