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10年4月,甲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进行市场检查时,查获一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案件,在当事人杨某经营场所查缴真品卷烟180条,价值9000元。经调查,杨某在案发前已经营卷烟零售业务6个月,累计销售真品卷烟1000余条,价值70000余元,所经营卷烟系从非正常渠道购进。由于案情重大,涉嫌构成犯罪,甲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0年6月,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杨某未提出上诉。 当事人杨某构成何种犯罪?请从客观要件方面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2分)
理由:
(1)当事人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无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即未经许可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3分)
(2)当事人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