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受弯构件破坏时受压区的预应力筋和非预应力筋均表现为压力时,将二者视为一体,按照合力考虑,满足χ≥2α这个条件可以保证非预应力筋A屈服,也就是公式(7.2.1-1)中取f的正确性;当不满足z≥2α′时,因A的应力未知,故需要对χ=2α位置取矩计算M,规范的公式7.2.5即是对χ=2α位置取矩的结果。
问答题《混凝土规范》7.2.4条原文如下:7.2.4受弯构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公式(7.2.1-3)的要求。当由构造要求或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要求配置的纵向受拉钢筋截面面积大于受弯承载力要求的配筋面积时,按本规范公式(7.2.1-2)或公式(7.2.2-3)计算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z,可仅计入受弯承载力条件所需的纵向受拉钢筋截面面积。应如何理解?
问答题《混凝土规范》7.1.4条的注指出, 当截面受拉区配置有不同种类或不同预应力值的钢筋时,受弯构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应分别计算,并取其较小者 ,应如何理解?
问答题《混凝土规范》6.1.9条所说的 预应力传递长度ltr 和6.1.10条所说的 预应力钢筋的锚固长度la 有何区别?
问答题《混凝土规范》3.4.1条所说的 严寒地区 和 寒冷地区 是如何区分的?
问答题《混凝土规范》3.3.2条的条文说明指出,悬臂构件容易发生事故,对其挠度 从严掌握 。那么, 从严掌握 是如何体现的呢?从表中看,计算跨度按2倍取用好像宽松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