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我国的税收居民个人,在A市工作并在当地拥有一套贷款住房。甲为独生子,甲的父母年龄均已超过60岁,甲与配偶育有2名子女,一名正在读初中,一名正在读大学。甲工作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当地对甲核定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甲夫妇约定由甲扣除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2020年甲取得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3000元,截至2020年11月底累计已预扣缴个人所得税款247.5元;
(2)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一部小说,取得稿酬50000元;
(3)5月到一家培训机构开展1次作文写作培训,取得劳务报酬6000元;
(4)10月卖出已持有两年的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票转让所得100000元;
(5)每月支付住房贷款利息3000元;
(6)11月甲父亲生病住院,甲支付医药费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