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1月1日,M公司销售一台大型机械设备,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收取款项。合同约定价格为100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并约定2017年1月1日收取第一笔款项200万元,同时收取增值税税额170万元;剩余的800万元分四期于2017年至2020年每年年末等额收取。M公司在2017年1月1日发出商品,并于当日收到第一笔款项。假定同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5%,并假设在收款期间内不变。利率5%所对应的相关年金现值系数如下:(P/A,5,5%)=4.3295;(P/A,4,5%)=3.5460。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交易对M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收款”项目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544.66
B.709.2
C.600
D.3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