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A市环保执法人员对某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3号车间正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没有运行,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相关情况未有向环保部门书面报告。经监测,玻璃熔炉废气排放口烟尘浓度超标1.08倍。2月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罚款4万元。2015年2月13日,执法人员根据环违改字(2015)6号文件,对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2、3号车间正在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折算后排放浓度为1440mg/m
3,超标0.69倍,烟尘排放浓度为10244mg/m
3,超标50.22倍。环保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A.计罚时间从《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之日(2015年2月2日)起至复测之日(2015年2月13日)上共12天
B.日处罚额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4万元
C.最终按日连续处罚作出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为48万元
D.如果企业仍然拒不改正,可以继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