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炭企业在自己一大型煤矿附近建设一座大型火力发电厂,机电工程采用交钥匙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并在相关报刊、杂志、媒体、网络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公告中明确说明了承包商报名时间及提供的资料;工程的基本情况;投标人需提交标书费用、押金、投标保函的要求;投标人获取和送达标书的方式、地点和起止时间、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共有A、B、C、D四家总承包商投递了资料,并按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了标书的购买、编写和投标。其中A单位以施工火力发电厂为主,尤其对发电机组的施工有独特的优势,业绩丰厚,近三年曾获两项类似工程鲁班奖;B单位虽有资格,但除煤粉制备车间业绩较好外,其他业绩均不如其他单位;D单位未办理投标保函,被招标单位取消资格。
事件二:开标后经资格审查C单位不符合投标资格也被取消资格。
事件三:A、B两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评审,经评委对技术标、商务标综合评分,A单位中标,并于一周内与建设单位签完了合同。
合同签订后,A单位经业主同意,将煤粉制备车间的钢结构制安和机电安装工程以A单位投标时的报价单价并以单价包干形式收取5%管理费分包给了B单位,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问题:
(1)交钥匙总承包的方式,总承包商将承担哪些内容?对建设单位有什么好处?
(2)取消C和D单位的投标资格是否合理?简述理由。
(3)A单位把煤粉制备系统的钢结构制安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B单位是否合理?为什么?
(4)本次招标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