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审计署组织17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17个省(区、市)税源比较集中的35个市(地)税务机关2008年至2009年9月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788户企业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以及税收流失等情况。审计调查显示,788户企业2008年实现税收1173.47亿元,缴纳税款1105.03亿元,少缴税款133.85亿元;2009年1至9月实现税收1037.78亿元,缴纳税款978.82亿元,少缴税款118.94亿元。
要求:(1)若你是审计组成员,发现上述问题后,你将采取怎样的审计方法和措施?
1)审阅法,指对各级财税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和业务管理文件、档案等,与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照检查。该法适用于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税收征管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
2)核对法,就是将税务部门与税收征管有关的会计记录或资料进行对比、核实、验算。它主要为深入审查税务机关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税收征管情况提供线索和疑点。
3)对比分析法,就是将与税收征管相关的一些数字资料进行对比和综合分析。
4)延伸法,指通过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活动涉及到的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以评判税务部门工作或进一步发现对税务部门审计时没有发现的问题,并明确税务部门的征管责任。
(2)税收征管中的主要问题及可能的原因是什么?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属于漏征、少征税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