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张某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动手打伤张某。张某请求县公安局对李某予以处理。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给予李某警告和罚款250元的处罚。李某对县公安局的处罚裁决不服,认为处罚过重,向地区公安处提起申诉,地区公安处经审查,裁决维持县公安局的裁决。李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公安机关的罚款权限为1—200元,县公安局的处罚行为属于超越职权。 县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参考答案】
县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县公安局的罚款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