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初选名单形成后,在村委会同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核实的基础上在村委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初选名单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在所在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审核确认贫困户名单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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