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解救的原则如下: (1)未吸收的毒物处理:采取清洗、催吐、洗胃、导泻等措施排出毒物,防止吸收。 (2)已吸收的毒物处理:静脉输液以降低血中毒物浓度,使用利尿药促进毒物排泄。 (3)对症治疗:如抗休克、抗惊厥等。 (4)应用解毒剂:如已确证毒物性质,应选择适当的特异性解毒剂。
问答题常用利尿药按它们的效能可分哪几类?
问答题镇咳药根据其作用部位不同,可分哪几类?
问答题抗高血压药根据作用部位不同,可将其分成哪些类?
问答题中枢神经兴奋药按其主要作用部位和效应分哪几类?
问答题何谓药物使用的习惯性和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