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安装公司中标了某贸易中心大楼的电气安装工程,该工程采用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中标工程量清单如下表所示,措施项目总费用为210万元。
合同约定: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合同清单中有的项目,按合同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价,清单中没有的采用当地现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定额人工费为基数,按管理费50%、利润20%、规费21%、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9%、确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工程所在地建安税率3.48%,合同签订后,安装公司编制了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如下图所示(单位:月)。
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开始后遇到季节性降雨,安装公司对已完工程采取了保护措施并发生了保护措施费用10万元;由于地处繁华路段,安装公司提高了安全防范等级,比常规工程增加了10万元的防护措施费用。
事件2:施工至第2月末,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将原计划由电力部门施工的高压配电柜安装工作改由安装公司实施,按照施工工艺,高压配电柜安装工作需在变压器安装工作结束后开始,在低压配电柜安装工作开始前完成,持续时间需要1个月。高压配电柜安装工程直接费54000元/台,其中人工费10000元/台,工程量10台。
事件3:高压配电柜安装完成后,安装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承担包括高压试验在内的高压配电柜试验和调整工作的请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后认为安装公司未获得许可,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