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病房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施工单位中标后正常组织了施工,结构施工至五层时,市安监站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施工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临时木工加工棚面积约90m2,配置了2只灭火器,场区消防水进口在东北角,有一处手提式灭火器直接放在仓库的地面上,现场消防车道的宽度为3.8m;针对上述情况检查人员要求整改。
事件二:在生活区检查时发现:食堂师傅正在做饭,在离灶台2.0m处放置了液化气瓶,有个别宿舍工人围着电炉取暖。
事件三:检查人员在检查资料时发现,项目部在工人施工作业前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