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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美国亨廷顿公司2003年1月10日向日本专利局提出有关“肝硬化仪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法国达尔克公司于2003年1月5日向英国专利局提出了“肝硬化仪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3年3月1日,美国亨廷顿公司又就其“肝硬化仪器”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法国达尔克公司也于2003年3月10日以“肝硬化仪器”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哪个公司?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根据优先权规定,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法国达尔克公司。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本题中,应将法国达尔克公司于2003年1月5日向英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的日期看作是向中国首次提出申请的日期,早于美国亨廷顿公司2003年1月10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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