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单位11月份发生以下部分经济业务:
(1)11月1日转账支付水电费4,568元。
(2)11月5日发放工资时扣收在职职工水电费1,960元。
(3)11月8日购买办公用品530元,用现金支付。
(4)11月13日,小王报销差旅费750元,交还剩余现金250元。
(5)11月15日,召开工作会议,以现金支付会议费400元。
(6)11月19日,转帐支付业务资料印刷费56,000元。
(7)11月21日车库汽车保养,从仓库领取机油、零件,价值780元。
(8)11月24日以现金支付房屋修理临时工工资250元。
(9)11月26日,车库将剩余机油、零件价值200元退还仓库。
(10)11月29日,转帐支付单位取暖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