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不能脱离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而独立存在。它的发生和终止,是以人身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为前提的。⑵婚姻法领域的财产关系,反映了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其参与人是相互之间具有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这种财产关系不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问答题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特点?
问答题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社会根源。
问答题当代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
问答题婚姻家庭制度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关系?
问答题婚姻家庭制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问答题论述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问答题资产阶级婚姻自由的局限性?
问答题试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条件。
问答题简述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问答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的人身关系有哪几方面内容?
问答题收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问答题试评价当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趋势。
问答题简述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特点。
问答题简述离婚的概念及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问答题简答涉外婚姻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