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国际法上领土的取得方式有五种:先占、添附、时效、割让、征服。除添附被现代国际法所接受成为现代国际法所承认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外,其他几种方式均已过时而为现代国际法所否定。现代国际法确认了全新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公民投票、民族自决、收复失地、交换土地。
问答题简述国际法上领土的传统取得方式对领土主权的意义。
问答题简述边界的概念及国家边界形成的方式。
问答题简述我国对钓鱼岛领土主权的法律根据。
问答题简述中国的领海制度。
问答题简述无害通过权与过境通行权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