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取消或下放16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制度,99%的县(市、区)实行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清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机构基本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与54个国家签署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设立“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为400万名从教3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完善教师职业发展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生活补助政策惠及8万余所乡村学校130万名教师。构建高水平教师培养体系,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自2012年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 的比例持续保持在4%以上,教育信息化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已达99.7%,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扎实推进,教育发展的基础支撑进一步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