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指法律要促进、限制或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证券关系。包括 1、证券发行关系。 2、证券交易关系。 3、证券监督管理关系。 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问答题怎样理解票据的无因性特征?
问答题试述票据法律关系之票据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问答题试述票据法律关系之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问答题追索权发生的原因,如何行使追索权?
问答题简述付款的效力。
问答题简述票据保证的效力。
问答题承兑要经过哪些程序?
问答题背书有哪些种类,背书的效力是什么?
问答题汇票有哪些种类?
问答题什么是和解制度,什么是重整制度,二者区别?
问答题别除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地位,如何行使?
问答题简述破产抵销权与民法上的抵消权的区别。
问答题破产取回权的主体、客体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破产财产的范围。
问答题什么是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如何?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