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包括赔付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法律责任。赔付性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恢复原状,亦即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恢复到行政行为未作出前的状态。惩罚性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惩罚违法行为主体。 1、赔付性法律责任。赔付性法律责任形式较多,例如行政行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变更,行政职责的限期履行,行政赔偿等。 2、惩罚性法律责任。惩罚性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权力相关的罢免和撤职等。
问答题试述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
问答题试述刑事抗诉。
问答题试述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问答题试述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问答题试述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问答题试述受贿罪的认定。
问答题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式。
问答题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
问答题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程序。
问答题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
问答题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问答题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涵义和特征。
问答题试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五个阶段。
问答题试述毛泽东的权力监督思想。
问答题试述中国古代监督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