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授权品种的,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答题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
问答题什么是植物新品种?
问答题种子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问答题个人是否可以从事良种的选育和开发工作?
问答题刊登新品种种子广告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