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授权品种的,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答题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
问答题什么是植物新品种?
问答题种子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问答题个人是否可以从事良种的选育和开发工作?
问答题刊登新品种种子广告需要什么手续?
问答题经营没有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的种子,将受到怎样处罚?
问答题什么是“先赔偿、后追偿”?
问答题因购买了假、劣种子遭受到经济损失,怎么办?
问答题无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经营登记备案私自经营种子的,如何处罚?
问答题没有审定的品种是否可以销售?
问答题购买种子应注意哪些问题?
问答题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将受到怎样处罚?
问答题什么是劣质种子?
问答题农民自行繁育的种子是否可以出售、串换?
问答题种子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