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要有三种方式: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 (2)有检察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3)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问答题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问答题第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问答题第二审裁判的效力如何?
问答题民事诉讼法对上诉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问答题在什么情况下,终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