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煤矿的立井井筒施工,该井筒净直径5.5m,井深386in,井筒检查孔所提供的地质和水文资料比较简单,预测井筒最大涌水量不大于5m3/h。
该施工单位根据井筒的特点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立井机械化作业线配套施工方案,主提为JKZ2.8/15.5型提升机配4m3吊桶,副提为JK2.5/20型提升机配3m3吊桶,井架为V型凿井井架,采用FJD一9型伞钻打眼,2台HZ-4型中心回转抓岩机出矸,段高3.6m金属伸缩式模板砌壁。
在井筒施工至井深293.6m时,井壁总漏水量为1.2m3/h,工作面继续下一循环作业,爆破通风后下井检查发现工作面出水,实测涌水量为15m3/h。施工单位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提出采用工作面打止浆垫进行注浆的施工方案。业主认为涌水量不大,坚持要求强行通过。于是,施工单位采用导管把明显出水点的涌水导出,然后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同时,为避免水泥浆流失减少了对混凝土的振捣。最终,施工单位所施工的296.1~315.2m井段共计6模井壁较正常作业时间多增加工期13d,各种人工及机械费用额外增加86.5万元,且井壁局部出现蜂窝麻面现象。
井筒掘砌至马头门附近时,井底信号工因病请假,班长临时指定一名工人担任信号工。在一次吊桶下放通过吊盘时,信号工未及时发送停止信号,吊桶未减速直接下放冲撞抓斗,使抓斗坠落造成井底作业人员l人死亡、l人重伤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