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银行是A股上市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咨询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
在对甲银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存在下列事项:
(1)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银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其于2018年10月按正常商业条件在甲银行开立账户,并购买10000元甲银行公开发行的三个月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各类债券基金。
(2)B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银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经理,并签署该年度审计报告。B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4月30日辞职。于2018年末加入甲银行下属某分行担任财务负责人。
(3)乙保险公司与甲银行均为丙公司的重要子公司。
乙保险公司于2018年2月聘请XYZ咨询公司为其提供与财务会计系统相关的内部审计服务,并由乙保险公司承担管理层职责。乙保险公司及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4)XYZ咨询公司的合伙人C的父亲持有甲银行少量股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这些股票市值为6000元。
合伙人C自2017年起为甲银行下属某分行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不承担管理层职责。
(5)甲银行持有上市公司丁公司3%的股份,对丁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该投资对甲银行也不重大。
甲银行2018年度审计项目经理D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11月购买500股丁公司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这些股票市值为3000元。
(6)甲银行于2018年初收购戊银行,为将两个银行的财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XYZ咨询公司重新设计财务信息系统。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