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进行了密谋,拟共同殴打、伤害某人,尽管只有一人直接实施殴打、伤害行为,另一未动手的人也应受到处罚,但视其在殴打他人中的作用,可以从宽处罚。上述情形,可以认定为结伙殴打伤害他人。
问答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二)项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请问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所打的人也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案件),该如何适用四十三条的规定?
问答题某甲与已发生纠纷,甲用口咬了已一口,致已轻微伤,问是定性为故意伤害还是殴打他人?
问答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等许多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起点即为拘留,如果盗窃数额确实很少,可否适用第十九条,视为“情节特别轻微”而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减为5日以下拘留,还是减为罚款或警告?或者都可以?
问答题请问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在依据《治安法》第十一条办理收缴或追缴物品前是否一定需要先办理扣押手续?
问答题打电话扬言报复他人如何定性,是定威胁他人安全还是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