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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共用题干题

甲先生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020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8000元,其中包含境内企业支出甲先生实报实销住房补贴每月5000元。
(2)2月,为境内某企业提供咨询取得劳务报酬40000元。
(3)5月,从商场购买一套西服3000元,获赠高级领带一条,市场价200元。另外商场对累积消费达到50000元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抽中洗衣机一台,价值1500元。
(4)6月,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5)2020年甲先生任职的上市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20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甲先生股票期权3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20年9月28日起甲某可以行权,2020年9月28日甲先生以施权价购买股票3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5元/股。
(6)9月,购买体育彩票中奖120000元,并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捐款50000元。
其他相关条件:甲先生选择享受住房补贴等津贴补贴的税收优惠,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计算甲先生1月取得的工资收入和住房补贴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请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甲先生1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8000-5000住房补贴-5000基本费用)×3%=540(元)。
甲先生选择享受住房补贴等津贴补贴的税收优惠,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