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U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拟设立的X有限责任公司(筹,以下简称X公司)的设立验资业务。X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由中方甲公司和外方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甲、乙两方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和40%。
A注册会计师是U会计师事务所指定的对该项验资业务负最终责任副主任会计师,B注册会计师担任该验资项目的业务负责人。
在与U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之前,甲公司派出高级财务人员编制了《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与该项业务相关的其他情况如下:
(1) 承接验资业务前,U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职业道德的主任会计师考虑到甲公司是X公司的关联实体,同时又是本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因此本所不具备承接X公司验资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
(2) C注册会计师向U会计师事务所陈述了其父担任X公司总经理的事实,提出退出验资项目组,以免对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但U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验资业务既非审计、又非审阅,无须考虑个人及家庭关系对独立性的影响。
(3) 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验资业务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鉴证业务。鉴证对象是X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由X公司负责;鉴证对象信息是甲公司编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由甲公司负责;乙公司不是责任方。
(4) 按协议规定,甲公司的出资份额为480万元,其中包括建筑物出资180万元。由于国务院新近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房地产的政策,甲公司对丙资产评估公司做出的房屋价值300万元表示异议,认为市值不能低于400万元,各方坚持己见,难以协调一致。B注册会计师认为该情况导致验资范围受限,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验资证据,拟发表保留意见。
(5) 按协议规定,乙公司应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美元。乙公司按规定日期(当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市场汇率为6.7:1,将48万美元存人指定银行账户。B注册会计师在填写《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时在乙公司原币金额栏内填写了48万元,在注册资本币种金额栏内填写了321.6万元。
(6) 考虑到甲公司、乙公司的实际出资额均超过了出资协议规定的份额,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进一步了解x公司及其出资者对超过的部分的处理情况。但B注册会计师认为,验资的目的是验证x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出资情况,无须关注超过出资份额的部分的处理情况。
要求:
请逐一针对上述情况,指出U会计师事务所以及A和B注册会计师的观点或做法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A.7:1,将48万美元存人指定银行账户。B注册会计师在填写《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时在乙公司原币金额栏内填写了48万元,在注册资本币种金额栏内填写了321.6万元。
【参考答案】
(1) 存在不当之处。甲公司是U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U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不独立更不对承接x公司验资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2) 存在不当之处。验资业务属于审计业务。U会计师事务所在知悉其员工与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家庭关系后有责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程序进行评价考虑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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