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判断题欠税一经确定,公告机关应当以正式文书的形式签发公告决定,向社会公告。
判断题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告。
判断题公告的欠税应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判断题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协作配合,建立对纳税人的定期回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