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韩国LPDK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显示器回扫线圈的电子企业。2004年,该公司与北京某国有电子集团合资成立了中韩合资北京LPDJ电子部品有限公司。由于韩国LPDK公司的技术在世界属于领先地位,技术成分较高,因而在北京公司投产经营之初,双方约定每季度由韩国LPDK公司派专门技术人员来华对北京公司的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指导,解决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并组织一场全体技术人员的培训。对于韩国技术人员来华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北京LPDJ公司每次向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5.7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1.35万元。截止2007年年底,北京公司累计向韩国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661.6万元人民币。对于这笔技术指导费支出,北京LPDJ公司在每次向韩国公司支付时,依据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营业税,即每次代扣韩国LPDK公司在华技术指导服务的营业税=41.35×5%=2.07(万元),四年累计代扣税款33.08万元。 对于该公司的这笔涉税业务操作,你认为,应通过怎样的合理筹划,达到减少税款支出的目的。
【参考答案】
对于这笔技术指导费支出,北京LPDJ公司在每次向韩国公司支付时,依据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营业税,即每次代扣韩国LPDK公司在华技术指导服务的营业税=41.35×5%=2.07(万元),四年累计代扣税款33.08万元。
企业财务可通过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韩国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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