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为举办2022年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政府打造了沿北京—张家口—延庆一线,分三个区域布局竞赛场馆和非竞赛场馆,其中某非竞赛场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预算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得到了批准。但是在招标之前,该建设单位就已经与甲施工公司进行了工程招标沟通,对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达成了一致意向。招标公告发布后,来参加投标的公司有甲、乙、丙3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投标程序,3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投递了标书。在公开开标的过程中,甲和乙承包单位在施工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力量及投标报价上相差不大,乙公司在总体技术和实力上较甲公司好一些。但是,定标的结果却是甲公司。乙公司很不满意,但最终接受了这个竞标结果。20多天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乙公司接触到甲公司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在谈到该建设单位的工程招标问题时,甲公司的这名员工透露说,在招标之前,该建设单位和甲公司已经进行了多次接触,中标条件和标底是双方议定的,参加投标的其他人都蒙在鼓里。对此情节,乙公司认为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遂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宣布该招标结果无效。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乙公司所陈述的事实属实,遂宣布本次招标结果无效。甲公司认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并确认招标结果有效。 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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