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票据以一个制票窗口(制票机、补票机)为一个使用单元,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票种请领和使用,不得使用其它票据代替;不得由一个窗口集中办理请领,然后分窗口发放使用。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各售票窗口、补票处、客货制票点,代售(办)点等处所,停止办理业务时,必须将票据从制票机中取下存入保险箱。夜晚无人值守的,可加锁制票机锁闭保管。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对不适用票据或因关闭营业窗口或注销代售代办点而停止使用的票据,应及时办理交接及入库手续。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调拨单是不同站段之间、站段内各售票窗口或营业处所之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相互调拨时填制的单据。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领发单领票人签收栏由经办人员签名,可以盖章代替。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对未使用的票据必须存入保险柜,出退乘务及住宿公寓时严格执行两人同行制度,并将票据存入保险箱,确保票据安全。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客运段列车班组一趟乘务携带票据不得超过一趟乘务使用量的3倍,遇节假日和客流高峰时段可酌情掌握携带票据量。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因票据库或票据柜安全设施不良,或保管不当等造成的票据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更换票管人员时移交不清的,接收人可以拒绝接收,单位领导不得强行要求接替;未交清前,移交人不得离职;交接后发生的票据短少等差错由接收人员负责。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发现票据错发(收到票据不是本_站所请领票据)时,应与集团公司收入部门联系,核实情况后,由验收单位直接寄送正确请领站或寄送回集团公司票据库。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凡内包装用透明塑料袋包装并塑封的票据,在拆封、拆袋前应先核对本数(卷数),本数(卷数)不符的不得拆封、拆袋。凡发现不符的,立即编制客运记录(或货运记录)由主管领导和验收人签字,就地封存并报集团公司收入部门待处理。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寄送或领取票据(包括营业站段票据库向代售代办点送达票据,或代售代办点、客运段列车班组工作人员到指定票据库请领票据)时,必须由三人或三人以上,并采取安全可靠的运送方式,以确保票据绝对安全,严禁途中办理其他事项。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列车接收票据后发现包装开封或破损的,由列车长、乘警、经手人共同作记录交到站处理。到站由站长(或其指定人员)、公安人员等(二人以上)共同清点,并形成清点记录,按规定处理。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票据运送与交接单位,在交接时发现票据包装开封或破损,接方可不予接收。
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不办理行包业务或仅办理货运业务的车站,供应单位负责办理托运到使用单位就近的行包办理车站,请领单位应负责指定专人、专车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取护送至指定的票据存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