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2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每亩地价为10万元。该公司受让土地后,在未经任何开发的情况下开始转让其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1995年6月该公司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转让,合计地款项共计2400万元。市土地管理局获知此事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400万元。
问答题两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张某和王某是否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为什么?
问答题王某是否有权向李某收取押金和租金,为什么?
问答题王某与张某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张某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王某,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