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生效的《南极条约》对南极的法律地位做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有:(1)和平利用南极;(2)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为此目的开展国际合作;(3)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要求;(4)维持南极的公海制度。
问答题简述使馆的职务。
问答题简述《蒙特利尔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
问答题简述外交保护的概念和条件。
问答题简述战争开始后交战国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简述条约无效的原因。
问答题简述公海自由航行制度。
问答题简述联合国的宗旨。
问答题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
问答题沿海国在毗连区中的管制权。
问答题简述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问答题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问答题简述无害通过制度。
问答题条约因哪些理由而无效?
问答题国家有哪些基本权利?
问答题国际法上确立了哪些惩治战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