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问答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按什么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问答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哪些情形下,不经批准即可中止供电?
问答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按什么原则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
问答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责任按什么原则确定?